诊断必须明确,越初期医治效果越好。医治剂量必须足够,疗程必须规则,力争到达临床和血清学都治愈的目的。医治梅毒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追踪视察.沾染源及其性伴侣须接受检查或医治。医治前及医治期间制止性交。1期梅毒患者如获正规医治,约97%患者可治愈,初期(1期和2期)梅毒治愈率为90%,及时医治血清中未出现阳性的硬下疳期,可100%达临床和血清学治愈。那末医治梅毒的原则有哪些呢?
医治梅毒的原则:
1.医治梅毒目的:
1) 1期,2期梅毒:应迅速使病损失去沾染性,以避免沾染他人,并到达临床治愈,血清反应转阴.
2) 3期(晚期)梅毒:避免产生新的梅毒侵害.对已产生的梅毒侵害,经医治后梅毒性炎症在组织内可减退,但已破坏的组织被瘢痕代替,可残留部份后遗症.部份晚期患者虽经充足规则医治,非螺旋体抗原实验血清反应也不能转阴,但不需继续抗梅毒医治。
2、梅毒的医治方案:
1) 初期梅毒(包括1期,2期,病期在2年之内的潜伏梅毒):
①普鲁卡因青霉素,80万u/d,肌注,连续10d~15d,总量800万~1200万u。
②苄星青霉素,240万u,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共2~3次。
③对青霉素过敏者:盐酸4环素(或红霉素)500mg,4次/d,口服(2g/d),连服15d(肝,肾功能不良者禁用);或多西环素(强力霉素)100mg,4次/d,连服15d。
2)晚期梅毒(包括3期皮肤,粘膜,骨骼梅毒,晚期潜伏或不能肯定病期的潜伏梅毒)及2期复发梅毒。
①普鲁卡因青霉素,80万u/d,肌注,连续20d②苄星青霉素,240万u,1次/w,肌注,共3次③对青霉素过敏者,盐酸4环素(或红霉素)500mg,4次/d,口服(2g/d),连服30d;或强力霉素100mg,2次/d,连服30d。
3) 血管梅毒 不用苄星青霉素,如有心力衰竭(心衰),首先医治心衰,待心功能代偿时,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,以避免因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重或死亡.水剂青霉素,第1日10万u,1次肌注;第2日10万u,2次/d,肌注;第3日20万u,2次/d,肌注;自第4日起按以下方案医治:普鲁卡因青霉素,80万u,肌注,连续15d为1疗程,剂量1200万u,共两个疗程,疗程间休药2周.对青霉素过敏者,盐酸4环素(或红霉素)500mg,4次/d,口服(2g/d),连服30d。
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把医治梅毒的原则,最后,不管是针对哪1类型的梅毒,定期随访都是重点,这样来讲就要求患者即使是症状表现消失,也要随时检测身体的状态,以肯定完全治愈为止。需要明确的是,梅毒不但有非常强的沾染性,其固执性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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